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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陵县:一纸公证保全农户利益3000万
发布时间:2009-07-23 00:00

近日,山东省县经济开发区前徐村村民贾桂中,到陵县公证处对其2005年承包村里坑塘签订的《承包合同》进行了公证。他当年承包了村里的24亩坑塘,期限为20年。前期已投资10多万元, 几年来经济效益非常可观,现在他想再扩大规模,先整挖5个标准鱼池,然后平整土地种庄稼、种树,还需投资10多万元。由于时间跨度大,日后怕合同得不到法律保护,办理了公证。他拿着公证书高兴的说:“合同加公证,这等于上了双保险。以后就可甩开膀子大干,没有后顾之忧了。”

  “针对农村新情况、新热点,陵县公证处接受人大建议,大胆创新,开拓服务,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该县县人大代表、司法局局长张焕平说,去年县公证处围绕农业承包、土地流转、小额贷款、赡养协议、“四荒”拍卖等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业务,共受理各类公证220余件,涉及财产金额达3000多万元,维护了村民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贡献。

  陵县陵城镇马家村的养殖大户马振堂,两个月前经中间人介绍购进的一万多只鸡苗。鸡苗进舍,正当马振堂憧憬着发财的梦想时,接下来发生的事令他一头雾水:鸡苗只吃食不长肉,后来每天开始批量死亡。他赶忙向县畜牧部门求救,经鉴定原来是鸡苗质量有问题。马振堂多次向对方讨要说法,可对方就是没回音。眼瞅鸡苗一天天死亡,他心急如焚。为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去年12月下旬,马振堂打算把这批鸡提前出售,又恐怕卖出后将来诉讼没有证据,所以特向陵县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人员来到现场,询问清楚事情经过后,并对现场进行了细致勘验、拍照,经过几次清点审查,对其鸡苗进行了证据保全。

  以证据保全公证作为有力证据,今年1月初,马振堂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损失的诉讼,最终打赢官司,避免了14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现场监督、证据保全,是马振堂赢得鸡苗官司的关键。”张焕平说,县公证处还创造性的将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的办证手段运用到土地承包合同、林地承包合同等农业承包合同公证当中,使村委会发包的民主程序用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的手段固定下来,保证了农业承包合同的真实、合法性,真正使所办理的农业承包合同成为铁证,有利的保障了农民的知情权、民主权,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去年该县受理土地承包合同、林地承包合同公证26件,没发生一件因两项承包引起的上访案件。

  该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监察,指导公证处在公证过程中还不断完善规范程序,确保科学公证。在全省制度建设年活动中《陵县公证处公证业务办证流程》被司法厅编入“优秀制度选编”,去年底,该县公证处硬件建设、制度建设、公证员助理的配制、公证质量等项目通过省司法厅考核验收,被确定为8个省级文明公证处之一,成为德州市唯一获此残荣的公证处。

来源:西部公证网(吕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