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我们 本部窗口:0575-85142774 袍江办证室:0575-88138115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国信动态
国信公证处丨《市民与法律》纪念“枫桥经验60周年”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11-28 11:23

为纪念“枫桥经验60周年”,扩大公益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受众范围,营造“法治枫景、公证为民”的良好氛围,近日,我处商事法律服务部负责人丁吉玲公证员应绍兴广播电台FM93.6绍兴新闻综合频率邀请,做了一期《市民与法律》纪念“枫桥经验60周年”系列活动的普法直播讲解。

mmexport1690359600796_副本.jpgmmexport1690359632489_副本.jpg

针对目前金融机构面临大批金融贷款、个人信用贷款逾期率持续升温,导致诉讼率不断提升的问题,丁吉玲公证员向大家介绍了赋强公证的预防性法律职能作用。

绍兴市国信公证处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助力“诉源治理”,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积极推行小额金融贷款线上赋强公证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公证”模式,综合运用电子签名、人脸识别等互联网技术,为金融机构以及广大企业和个人提供全面个性化的线上赋强公证服务。

运用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手段,能够在发生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快速进入法院的执行程序,最大限度挽回债权人的损失,降低金融债权实现成本、敦促当事人履约、化解银行金融风险、节约司法资源。

绍兴市国信公证处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践行“枫桥经验”结合起来,以公证服务和普法宣传为契机,展现“公证为民”的服务理念,打造服务型公证队伍,为人民群众和企业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简称“赋强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法律规定对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不履行该债权文书时,债权人无须经债务人同意,即可依法凭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公证活动。赋强公证与法院生效裁判、仲裁裁决具有同样的执行效力

 

 

来源:丁吉玲

编辑:何栎炯

审核:陈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