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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解破产企业难题
发布时间:2007-09-14 00:00

今年7月,绵阳市南光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来绵阳市国信公证处咨询:南光公司早在几年前已破产,公司清算组又面临着解散,但有360多万股的股金至今未处置。为此,南光公司于去年9月和12月分别召开了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和清算的议案》和控股股东用应分配资产补帖自然人股东的方案。方案确定自然人股东按每股1.25元的价值分配,并支付自然人股东1993-1997年度应领而未领的红息。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南光公司清算组于今年5月连续在《绵阳晚报》上发布了四次公告,然而至公告截止日,没有任何人来办理处置手续。对此,希望寻求公证法律手段帮助。

国信公证处听完南光公司清算组的陈述后,立即召开业务委员会进行研究,通过对该公司清算组所提供材料的审查,决定对1800多名自然人股东应分配的剩余资产及未领的红息(折合人民币470余万元)以办理提存公证的形式为南光公司清算组解决这一难题。

国信公证处在办理该提存公证中,承办公证员受到了一小部分南光公司股民的刁难,为避免因南光公司清算组与该公司自然人股东发生纠纷而形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国信公证处与南光公司清算组共同召集股民代表召开协调会,对南光公司的剩余资产的审计报告和分红派息方案以及办理提存公证作用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研究确定了提存后领取股金的操作流程。最后根据《提存公证规则》的要求,国信公证处连续三次在《绵阳晚报》上登载了提存通知书公告,现已进入兑付程序。

通过办理提存公证等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了南光公司清算工作的顺利开展,解决了多来年遗留的问题,保证了1800余名原南光公司自然人股东的合法权益,从而有效地避免了群体性纠纷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绵阳、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来源:安徽司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