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为继承父亲股东身份申请公证
发布时间:2007-09-17 00:00
父亲去世后,为了继承父亲在公司的股权和股东身份,儿子特意到青山公证处,作了股权及股东身份继承公证,昨日,青山公证处办理了这起特殊的继承公证。
今年20余岁的张威一直在外面打工,父亲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并拥有该公司的一部分股权,今年,他的父亲突然去世,张威便要求继承父亲的股权并取代父亲的股东身份,但公司告知,必须做一份公证才能继承和取代,张威随后来到公证处公证。
青山公证处对张威父亲的公司内部章程规定,股权的真实性,股权及股东的继承资格等进行了详细审核后,认为张威的公证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于昨日对其进行了公证。
据了解,这是青山公证处办理的第二起股权及股东身份继承公证。
来源:武汉晚报 记者:万勤 通讯员:秦公